火宫廷庙会源于我国上古时代人类对火的崇拜,以敬火、拜火、用火、管火的祭祀礼仪而开展为融宗教、风俗、饮食、消防于一体的多元文明载体,其主要特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一、以视火为神灵,围绕崇拜火神进行以官府主祭、民间社团参加的祭祀活动而构成的宗教文明。《史记》、《路史》、明万历五年(1577年)、清乾隆十二年(1747年)的《长沙府志》、《善化县志》都有火神庙祭祀的记载。
二、以唱大戏(湘剧)、玩杂耍、唱长沙弹词、评书(讲书)、看西洋镜、卖转糖、泥人、面人为主体而构成的民间风俗文明。至今火宫廷仍保留着演唱各种戏曲、弹词、捏面人、转糖、古玩、剪纸等十多种民间风俗文明项目。
三、由祭礼、赶庙会活动孕育的,以肩挑、摆摊叫卖风味小吃而构成的饮食文明。其中,最为杰出的有流传着近200年的臭豆腐等“八大小吃”传统工艺制作,仍在传承、发扬,成为湖湘风味小吃的源头。现在火宫廷传统小吃已开展到300余个品种,年招待客流量200余万人次。
四、以不敬奉火神,火神对失火者施行“惩罚”(请戏班唱戏或祭拜)来警示人们安全用火,然后开展到用科学的情绪兴办(1862年)火宫廷救火会,倡导以防为主而构成的消防文明,使火宫廷成为长沙消防的摇篮。
火宫廷庙会其前史悠久、源远流长、文明内涵丰富、文明底蕴深厚。它既是湖湘古老火文明前史的缩影,也是湖南民风风俗文明的亮点。火宫廷庙会作为湖湘火庙文明载体,连续着千百年来火与人类社会、文明进步,火与饮食文明的情缘。火宫廷庙会的传承、维护和开展,对承继湖南非物质文明遗产、为现代文明物质生活服务、显示长沙前史文明名城深厚文明底蕴,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含义。